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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


一、基本条件
施行时间:2025年12月1日,有效期至2030年11月30日,原《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》(沪人社规〔2020〕25号)同时废止
主管部门:上海市人才工作局(市人才局)
申请单位条件:
需为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单位,具体包括:
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合伙制企业(如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)
符合上海产业方向、注册资金≥100万元人民币,且正常经营、依法纳税、按规定参保的企业(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,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需≥100万元人民币)
二、留学生落户条件
1、直接落户
落户时长:社保累计1个月+落户申请2/3个月,预计3-4个月左右
(若有试用期,须通过试用期后再申请)
(1)境外高水平院校博士(境外学历时间满360天)。
(2)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生。
2、6个月不看社保基数
落户时长:社保累计6个月+落户申请2/3个月,预计8-9个月左右
(1)高水平院校专业是科学”,“技术”,“工程”,“数学”等紧缺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生,入职“上海科创清单”企业。
(2)世界排名前51-100院校毕业生。
3、6个月1倍社保基数
落户时长:社保累计6个月+落户申请2/3个月,预计8-9个月左右
(1)国内全日制双一流本科+境外(非)高水平大学
(2)国内全日制(非)双一流本科+境外高水平硕士
(3)国内高中+境外高水平本科
(4)境外本科+境外硕士
(5)境外非高水平博士
(6)国内本科2年+境外本科2年(学历,学位,毕业证齐全)+境外高水平硕士(境外学历时间满180天)
4、1年1.5倍社保基数
落户时长:社保累计12个月+落户申请2/3个月,预计15个月左右
(1)国内非双一流本科+境外非高水平硕士
(2)国内非全日制本科+境外高水平(非前100)/非高水平硕士
(3)HND项目本科无双证+境外硕士(非前100)
(4)国内专科+境外硕士(非前100)
(5)国内本科单证+境外硕士(非前100)
(6)境外本科非高水平院校